2024-05-18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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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用塑料祭祀用品等有关祭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2 09:43:51 来源:定远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次数: 1792 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县公益性公墓服务中心:

为响应安徽省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抵制“塑料花”、创建“无烟陵园”的号召,减少塑料祭品、燃放烟花爆竹等对环境的污染,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提升定远文明形象,助力我县文明县城创建,现就我县境内公墓、农村集中安葬点及散埋乱葬坟墓等区域一律禁用塑料花等祭祀用品有关祭祀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禁止将塑料花、布花、绢花、锡箔纸花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带入公墓、农村集中安葬点及散埋乱葬等区域进行祭祀。同时,利用清明祭祀机会,要求丧户将墓区仍未降解的塑料祭祀用品等污染物清理干净,自觉带离墓区集中处理。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乡镇公益性公墓、农村集镇安葬点及散埋乱葬坟墓区域没有清理的塑料祭祀用品开展集中清理,410号前完成整治。

二、通过农村广播、横幅、抖音等方式宣传引导市民通过鲜花祭祀、植树绿化、网络祭祀、撰文祭祀、居家追思等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登陆“皖事通·慧滁州”APP平台“追思亭”免费在线祭祀。

三、为避免清明节期间交通拥堵,要求广大祭祀群众避开高峰日、高峰时段,错峰祭扫,确保交通安全。疫情防控依然严峻,出门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同时,要教育群众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的陈规陋习,禁止在公墓内、林区燃放烟花,严防因祭祀引发火灾。

四、党员干部要做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的表率,不用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不在公墓内、林区燃放烟花爆竹。对使用塑料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扫墓及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党员、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进行公开曝光、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五、对制作、销售、使用塑料祭祀用品及燃放烟花爆竹等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森林火灾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定远县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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