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8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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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文化和旅游局查办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

发布时间:2022-11-17 21:09:40 来源:定远县文旅局 阅读次数: 1208 次

2022年11月10日,按照定远县“扫黄打非”办公室统一部署,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公安局森林大队查处一起涉嫌侵犯著作权案件。


经查,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采取从音乐网站搜索下载歌曲,使用刻录机复制进空白光盘和U盘及存储卡的方式对外出售,现场暂扣光盘1035张、U盘及存储卡94张(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二条第三款规定“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该案件因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目前,该案件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按照“行刑衔接”相关要求,案件已移送县公安部门。

  近年来,定远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和主攻方向,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深入推进版权保护工作。下一步,定远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将加大对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我县出版物市场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2年11月14日